硕士生娃落户上海政策规定
上海市自2016年开始施行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计划,对于在上海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其中包括硕士生娃落户上海政策规定。
首先,根据上海市《关于支持引进人才和创新创业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博士后在有用人单位聘用1年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情况下,其子女可在上海市户籍所在地落户。此外,如果该毕业生的配偶也符合相应条件,则其配偶也可以一起随同落户。
其次,对于那些来自海外国家并在上海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及其家属,他们可以在毕业后的1年内申请落户。不过,这些毕业生必须先在上海找到工作,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并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情况下方可申请落户。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的配偶并未在上海工作,则不能随同落户。
最后,对于那些在校期间已经申请了居住证,并且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的硕士研究生,他们有权利更加便利地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来说,只需要在申请时提供自己的居住证原件、毕业证书、工作合同等材料,就可以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无需再进行社保的缴纳和等待1年的等待期。
综上所述,上海市针对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多种多样的落户政策,以吸引更多优秀的毕业生留在这座城市发展和建设。不过,在申请落户时,需要注意各种具体条件和要求,了解并理解这些政策规定的内容,才能顺利地办理相应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