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政策毕业生落户
上海市人社局近日发布了新政策,针对毕业生的户籍落户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新政策中明确表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毕业生可以直接在上海市落户:
上海市高校本科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具有上海市高端人才认定证书的人才
参加国家“千人计划”、上海市“千人计划”等国家和市级人才计划并被认定为本市实际引进的人才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的特殊落户情况。其中,如果毕业生家庭在上海市居住满三年,且有连续六年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则可以按照“居住证转户籍”方式落户。
对于其他情况下的落户申请,新政策同样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例如,上海市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因学业需要在本市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可以在毕业时提出落户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本市的户口。
此外,上海市还针对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制定了特殊政策。这类学生可以在毕业后连续在上海市从事科研工作两年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获得在上海市的户口。
通过这些新政策,上海市希望吸引更多的人才留在本市发展,同时也为毕业生的就业和生活提供更加便捷和优质的服务。未来,上海市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和落户的力度,力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