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毕业生落户细则
上海市是中国的一座重要的城市,每年都吸引许多大学毕业生前来工作和生活。针对毕业生落户问题,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一些相关规定,以下是上海市毕业生落户细则:
根据规定,今年来沪求职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过单位录用并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即可享受落户政策。其中,硕士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凭招收的录取资格可直接享受落户政策。
在申请落户时,毕业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在沪的居住证明、工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未婚证明等材料。同时,还需要提供单位的招用函和落户申请表等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单位所在的区域或上海市其他区域落户。如果选择在单位所在区域落户,需要在单位所在区域的人才落户工作机构申请落户;如果选择在上海市其他区域落户,需要在目标区域的人才落户工作机构申请落户。
对于符合落户政策的毕业生,上海市还提供优惠政策,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等。此外,毕业生还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为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便利和支持。
总之,上海市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毕业生落户政策,让更多的优秀毕业生选择留在上海工作和生活,为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