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立学校教师落户政策
上海市公立学校教师是其中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对于他们来说,落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上海市公立学校教师落户政策也因此备受关注。
根据规定,上海市公立学校教师的落户政策是以不动产或工作为主要条件,获得上海市居住证后才能享受公共服务。如果教师家庭没有在上海购置住房,可以依据其在上海市公立中小学校工作的年限,申请租赁公租房。
此外,如果上海市公立学校教师随配偶来到上海谋职,且配偶在上海稳定工作,那么教师可以随配偶申请居住证。具体条件是,该配偶在上海市连续工作满一年,并缴纳社保,且该教师没有在上海市购置住房或已经将其产权转移给夫妻其中一方。
对于申请教师落户的必备条件,还有一条比较特殊的规定,即在上海市公立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人员。他们不仅可以优先享受上述政策,还可以在单独的范围内按照仅拥有本市户籍条件进行申请。
总的来说,上海市公立学校教师落户政策是非常优惠的。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上海市公立学校教师就可以在相对简便的流程中完成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