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八年博士落户政策
上海市自2016年开始实行八年博士落户政策。该政策针对在上海市参加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人员,累计在上海市居住和劳动累计满8年,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户籍迁入上海市。这一政策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了在上海安家落户的机会。
落户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方可申请落户。首先,申请人需要持有当前年度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位证书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人员;其次,申请人需要在本市在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年度累计缴纳额度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6倍)满3年;同时需要保持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违法违纪记录。
对于申请落户的博士研究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一种工作方式。一种方式是进入上市企业,个人按企业程序入职,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另外一种方式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上海市博士后管理的程序,以博士后身份从事科研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博士研究生申请落户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当前年度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位证书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人员书面证明、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要认真核对材料或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会被取消落户资格。
相比于其他城市,上海市的博士研究生落户政策更加优惠。一方面,落户门槛宽松,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落户。另一方面,该政策明确规定了博士研究生可以选择不同的工作方式来满足落户条件。此外,博士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到上海市其他相关政策的优惠,例如经济补贴、科研项目资助等。
总之,上海市的八年博士落户政策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了在上海安家落户的机会,并且明确了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博士研究生来到上海,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上海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