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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婚孩子落户政策规定

自2016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实施新的落户政策,主要是为落实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从而让更多的人能够在上海落户。其中之一是上海再婚孩子落户政策。

上海再婚孩子落户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再婚夫妻可将其共同生育或赡养的未成年子女纳入其户籍:

再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落户地在上海市;

已办理完再婚手续,并且夫妻双方签署了子女生育、抚养、教育协议书;

夫妻双方均无抚养之累,无涉及赡养的纠纷等情况。

此外,上海市规定,申请人的户籍应在上海市辖区范围内,且符合相关人口管理条例、政策规定等要求。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出示的数据,符合条件的再婚夫妻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再婚证明,已签署协议书的证明,住所证明等材料;

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赡养协议、在册户口本、父母离婚证明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请材料不全或者存在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审批结果或者审批时间。

总体而言,上海市再婚孩子落户政策为再婚夫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同时也加强了户籍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符合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