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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落户公函最新版本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海市的各个经济领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人才的关注和追逐。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的人才吸引力和保持外汇收入,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留学生留在上海工作、生活并最终落户于此。

上海留学落户公函最新版本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公函最新版本规定了以下的条件:

持有效签证在上海满一年以上的外国留学毕业生;

在外国高等院校取得物、理、工、农、医学、管理、法律、教育、文学、历史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

在境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副高级以上的技术职务并服务于上海1年以上;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外国企业或在境外中国企业服务满2年,而后调到上海的。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按照上海市落户政策直接在同居或工作地所在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暂住证和工作签注等手续,与其他上海市民享有相同的居住、劳动、社会保险、卫生计生、法律援助、人口文化、志愿服务等公共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海市人力社保局的规定,留学人员在暂住期间,可依照人事部《关于外国人就业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短期实习,实习期不得超过一年,并可获得人民币实习津贴。此外,留学生如果在上海创业,还可享受不同层次的创业扶持资金和需要企业实际投入的补贴。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公函最新版本的出台,对于吸引海外人才、改善劳动力结构、推进上海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为留学生和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提供了更为优惠的居住和工作条件,为留学生和外国人才在上海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