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员工落户条件最新规定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了最新的国企员工落户条件规定。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将有资格申请在上海落户。
首先,符合条件的员工需要在上海市境内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满60个月,且在同一家在上海注册的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作满60个月。
其次,符合条件的员工的工资收入应不低于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即达到22272元/月及以上。此外,这一要求仅适用于在上海市落户的申请人,即申请人需在上海市社保中心缴纳社会保险。
另外,如果员工离职,落户时间不会受到影响,但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期限内在企业工作满60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公平性,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将会对落户资格产生影响。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核,落户名额有限,审核通过的名额将被优先分配给提交时间较早的申请人。
最后,上海市人社局表示,这一规定旨在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留在上海发展,促进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保证申请条件协调、落户名额合理分配、审核程序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