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毕业生落户上海政策
上海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鼓励引导更多高素质人才落户上海的若干意见》,全面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加强落户引导,打造更加优质的人才发展生态。该政策对于19年毕业生来上海落户也有具体的规定。
首先,在落户申请方面,该政策明确规定,在上海高校毕业生、来沪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来沪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等人员,在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和领域外,落户人才市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步办理落户。也就是说,19年毕业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落户,大大减轻了他们的落户压力。
其次,该政策还对于户口迁入所需的材料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19年毕业生需要在完成学业后,取得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并且在学校、用人单位等场所获得的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人事档案、工作证明和良好行为证明等。同时,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以保证户口迁移的顺利进行。
此外,为促进高素质人才的落户,该政策还鼓励毕业生选择创新创业等方式,加速融入上海的经济发展。在落户政策方面,创业团队中设有毕业生,并通过相关部门认定的可在团队登记注册的,当团队获得众创空间、加速器认证等相关证明后,其所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将同样适用于19年毕业生,让毕业生有更多的机会实现自我价值。
总的来说,这一政策的发布为19年毕业生在上海落户提供了巨大的机会和平台,为优秀的毕业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为上海的经济、人才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