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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前的落户政策有哪些

在上海实施新的落户政策之前,曾经有过多种不同的政策规定,为了控制城市人口,上海市政府陆续制定了以下几项落户政策。

上海之前的落户政策有哪些

首先,1990年代末期到2000年代初期,上海实行了户籍限制政策,外地人要落户在上海,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比如,需要在上海购房或租房,并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此外,还需要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或连续缴纳上海本地的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

其次,2001年到2006年期间,上海实行了“五个一”落户政策,即要求外地人在上海购房、缴纳社保、纳税、参军、就业等五个方面至少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能申请落户上海。

第三,2007年到2013年期间,上海取消了户籍限制政策,全面实行“全国范围内同等对待”的落户政策,即凡是在上海参加工作和生活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在上海落户。

最后,2014年到2019年初,上海实施了“积分落户制度”,即在“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社会责任、交纳税费、优良家风、居住条件等六大类别”方面获得一定积分后,才可在上海申请落户。其中,不同类别的积分要求也不同,更难达到的类型获得的积分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