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择业期落户政策文件
上海市择业期落户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旨在吸引更多人才到上海发展工作和生活。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择业期内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择业期落户政策所要求的条件是:在上海市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且近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择业期内直接申请上海市户口,并享受全国大多数购房、就业、教育等政策待遇。
择业期落户政策对外籍人士同样适用。外籍申请人需要在上海市区工作或创业满2年,同时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且近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条件的外籍申请人,也可以在择业期内申请上海市户口。
要申请择业期落户,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的个人材料和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可以在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填写并提交。同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择业期落户政策进一步吸引了更多的人才来到上海,同时也加强了人才在上海市区的稳定性和归属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更加顺畅地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政策待遇,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融入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