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有人口落户政策文件
上海市公安局实行实有人口落户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在上海落户。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同时促进人口流动和城市管理的升级。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可以在上海市落户: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个税满1年。
在上海市连续租赁住房满1年,且租金每年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
在上海市连续就业满2年。
在上海市连续注册慈善捐赠者满2年。
在上海市持有高级人才证、留学回国证明和上海市引进人才证书。
落户政策对于落户人员的身份要求十分严格,对于申请者的社会信用记录和履行义务情况也会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在申请落户时需要提交完整、真实的个人身份证明和符合要求的社保、个税等材料。
对于成功落户的申请者,他们可以获得省内的同等待遇,包括办理身份证、享受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权益。另外,他们还能够购买上海的限购商品房,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一样的待遇。
实有人口落户政策的实施,为上海市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这也为非户籍人口提供了更好发展的机会和更多的福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