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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妻投夫落户条列

自2021年3月1日起,上海市实行新的婚姻登记办理政策,被婚姻登记机关认定为具有上海市户籍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外籍人员与中国公民结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办夫妻一方落户上海市户籍。具体程序如下:

上海市妻投夫落户条列

第一步:婚姻登记

外籍人员与中国公民在婚姻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获取结婚证。

第二步:申请落户

结婚证登记完毕后,按照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夫妻一方在上海市落户申请。

第三步:提供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文件。

第四步:审核

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夫妻双方提供的材料,如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则审核通过并予以落户。

第五步:领取身份证

落户成功后,申请人需到公安机关领取中国身份证。

注意事项:

1. 按照上海市规定,妻子投靠丈夫落户属于特殊情况,而夫子投靠妻子落户则需要提供特殊原因和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

2. 外籍申请人落户政策适用于外籍人员与中国公民、永久居民结婚的情况,同时只有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才有资格申请落户。

以上为上海市夫妻一方落户政策的具体申办流程,欢迎广大外籍人士与中国配偶来上海落户,并祝大家成功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