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租房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最新未租房落户政策规定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控制城市人口数量,缓解城市住房市场供需紧张现象。
根据规定,未在上海租房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在上海有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且连续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
二、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
三、在上海没有房产;
四、没有在本市及国内其他城市同时申请落户。
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积分制或抢名额的方式来争取落户资格。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租房落户政策规定还有以下限制:
一、每月仅能申请一次,通过后需在一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
二、连续申请6次未获得落户资格的,需暂停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三、在落户申请期间,申请人需保持在本市合法稳定工作,如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新合同的,将取消该次落户资格。
此外,申请未租房落户的人员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总的来说,上海未租房落户政策规定较为严格,旨在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缓解城市住房问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积分制或抢名额的方式争取落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