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份居转户落户公示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4月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异地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与暂住证查验服务的公示,特此通知。
根据公告内容,4月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和居住证异地办理暂住登记服务均可以到普陀区、嘉定区、松江区、奉贤区、金山区和青浦区进行,具体地址详见公告。
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居住证与暂住证查验服务也在多个地点开展,包括宝山区、闵行区、松江区、徐汇区、普陀区、虹口区等地。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3:00-16:30,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在公告中查看。
根据公告,申请人需要提前预约和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以及本人及配偶的婚姻证明材料等。同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告中也有了明确的说明。
公告还提醒,办理居住证登记和暂住证申报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必须是本人本人),否则无法为你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办理暂住登记时,须携带完整的暂住地址信息(包括楼号门牌、单元号、房间号等)。
最后,公告强调,未经授权、擅自设立居住处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过程中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办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