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士后的子女落户政策
上海市政府近年出台了许多对博士后人才的优惠政策,其中一项重要政策就是为博士后的子女提供了落户便利。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博士后家属(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当享受与博士后同等的落户待遇,即凭借博士后落户证件申请上海户口后,其家属可一同落户并享受相应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待遇。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海市落户管理办法》规定,博士后家属申请属于随迁落户的范畴,申请条件包括博士后提供的申请资料、相关部门的审核材料等。同时,博士后的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优秀生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博士后子女的落户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取得博士学位或者自中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毕业后赴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此外,博士后本人应当在上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以上,并取得上海市博士后研究成果或者取得国家、上海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博士后研究成果,才能为其子女申请落户证件。
总体而言,上海市政府的落户政策为博士后人才的家庭提供了更为便利的生活条件,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了博士后高层次人才,促进了上海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