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婚前生育子女落户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一则新闻,称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婚前生育子女的,可以在父母一方有上海市户籍的情况下,直接在上海市落户。
这一政策意味着,婚姻不一定是爱情的必要条件,政策也更加倾向于保障孩子权益,给予更广泛的落户政策保障。
同时,这也是上海市一系列积极探索和创新的结果。比如在“居住证+”政策之后,上海市政府也推出了“人才新政”、探索“外籍人士社保缴纳等多项创新举措,借助外力,推动上海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规划。
但是,上海市婚前生育子女落户政策面临到一些争议。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是在推广不正常的婚恋观,可以导致乱伦、乱搞等不良行为的出现。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针对性别歧视的政策,会使得男方在经济上承担更多的责任。
然而,仔细分析这一政策后,可以发现其积极意义更大。一方面,这种政策为那些在婚姻上受到不公待遇、但在心理上深爱着对方人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另一方面,这种政策也是对那些为人父母的人提供贴心服务的一种表现,更多的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当然,上海市婚前生育子女落户政策容易被滥用,当局应该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防止这一政策被用于牟利或其他非法目的。
无论如何,在保障孩子权益的情况下,探索落户制度创新,也是中国城市建设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