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人口落户申请条件
上海市自2016年起开始实施“异地人才落户新政”,吸引全球优秀人才来沪发展。以下为上海外来人口落户申请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范围:各类人才(普通高等教育以上学历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领军型人才等)、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新兴产业投资或管理经验人才。
二、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12月31日及以后)
2.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2年及以上(前一年度度末截止或前两年度末),免征条件根据上海市社保中心和税务部门查询结果为准。
3.毕业两年及以上,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在沪就业、创业或拟在沪投资(含参股)的人才
5.特定条件下的人才还可以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例如,有博士学位或者国内外优秀毕业生、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成果突出等)
三、提交材料:
1.落户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
3.连续缴纳社保或所得税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创业或投资方案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1.按照条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人社部门初审、中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3.经过审核后获得落户资格,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五、结语:
上海的新政为全球优秀人才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他们在这座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展示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对于每个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来说,通过认真准备和申请,都可以享受到上海为他们提供的优惠政策和机遇,实现个人和社会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