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县城落户政策规定文件
上海县城落户政策规定文件是上海自贸区的一项法规文件,制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上海的城市结构,积极推动县城地区的发展,促进城乡居民的均衡发展。
根据规定文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上海县城落户:
1.在县城区域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来源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2.在县城区域内连续稳定居住两年及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3.在县城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两年及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4.在县城区域内拥有住房的人员。
同时,在落户时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无不良犯罪记录;
2.具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有固定住所;
3.符合县城区域内的人口容纳能力。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落户人员,政府将依据居住年限、社保或个税缴纳情况、住房状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居住年限:优先考虑居住年限长的人员;
2. 社保或个税缴纳情况:积极支持缴纳社保或个税的人员;
3. 住房状况:对于在县城区域内拥有住房的人员,给予加分优惠。
落户人员评分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即可落户。这些人员将和本地户籍居民一样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总之,上海县城落户政策规定文件实现了对外地人才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了上海县城的人口质量和城市建设水平,有助于形成更加有活力、充满活力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