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婚家庭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二婚家庭落户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均为再婚或离异后再婚,夫妻一方已有户口,另一方需落户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落户。对于这类家庭,可以适当简化落户手续,提高落户速度。
落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双方婚姻关系真实有效,合法登记结婚,不得存在未解决的离婚纠纷
申请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和稳定住所
申请人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具体程序:
双方需持证件、户口本原件和副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申请地方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预审通过并发放预审通过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到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核实材料
经过核实、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户口簿》并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等其他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程序申请的,落户审批时间一般在30天以内。如果申请人已超过上海市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户口迁移年限,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用。
加强落户管理是近年来上海市推行的一项工作,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落户相关的政策或注意事项,可以咨询暂迁人口服务中心或各个街道办事处,以免耽误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