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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军人结婚落户政策规定

近年来,中国军人婚姻事务不断受到各方关注。上海市也针对军人结婚落户问题出台了特殊政策。

上海军人结婚落户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条规定,上海市军队系统人员、武警部队和其他部队直接控制机关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接受本人及其家属的常住户口迁移登记。

具体实施方案中,上海市要求符合条件的军人应当持有军官证或士兵证等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时,还需提供本人及其家属居住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此外,申请人还需满足一定的人口计划生育要求,例如婚龄、年龄等因素都将纳入考虑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还鼓励符合条件的军人积极参加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培训,并帮助他们解决生育医疗等方面问题。

总体来说,上海市军人结婚落户政策相对宽松、灵活,方便了军人及其家庭在城市落户、安家立业。但也需要申请人充分了解政策细节,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才能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