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研究生落户政策细则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研究生来上海发展,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有关研究生落户的政策细则。
首先,对于在上海读完研究生的毕业生,只要在本市录得就业协议或实际就业6个月以上并已缴纳社保,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毕业后已离开上海,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高层次人才引进、国家需求紧缺专业人才或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等工作的人员,有望通过创业、引进扶持等途径办理上海市户籍。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除外,凡在上海市共同入住者一人已自本市入学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与配偶/子女/父母一同落户:
父母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与研究生住在一起的人员需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
配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毕业1年内进入本市就业或投资创业,且近3年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含跨省缴纳)满2年,未在本市连续居住不少于2年的,可申请。
子女随父母或母亲或父亲同住在本市,且与父母或母亲或父亲有亲缘关系,可同时申请。
另外,落户资格的获得,需符合个人诚信记录和无不良信用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总体来说,上海市政府的研究生落户政策相对宽松,对于在上海就业或创业的研究生提供了方便和保障,同时也吸引了更多研究生到上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