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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类引进人才落户上海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上海已成为国内外人才争相落户的热门城市。上海吸引人才的政策越来越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措施就是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四大类引进人才落户上海

一类人才:高端人才

上海市对高端人才实施“申请人才、先落户、后安家”的政策,凡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具有较高学术成就或者专业技能的人才,且在上海设立工作站、从事创新研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直接申请落户并成为上海市户籍。此外,高端人才还可以享受最高600万元的一次性人才引进补贴和高额的薪金待遇等优惠政策。

二类人才:技能人才

在上海就业的技能人才所得工资高于当地人均工资的,可以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技能人才落户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8号)规定执行相关落户政策。此类人才需要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超过一年,并通过技能人才鉴定中心的评审,证明自己的技能与水平。

三类人才:创业人才

上海市鼓励创业人才来沪就业,可享受落户便利。创业团队及其成员,如果在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孵化平台内工作并注册成立企业,可以进行集体落户;单独创业者如果在上海创业满2年,在所创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纳税不低于15万元,可进行个人落户。此外,创业人才还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台资创业在沪免费提供场所等优惠政策。

四类人才:海外留学生

在国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回国报到后到上海工作或创业的留学生可以通过“团聚工程”落户上海。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和专业技能的留学人员回国就业或创业,在国内的创新创业领域发挥自己的优势。留学生需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也需具有在华留学时间和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