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税落户上海政策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地高层次人才落户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规定,企业交税是重要的落户条件之一。那么,具体来说,企业交税落户上海政策规定是什么呢?
首先,对于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在地纳税年限不少于一年,纳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的,可以作为企业落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纳税证明。另外,纳税申报表以及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完税证明也会被视作落户材料的有效支持证明。
其次,对于以实际控制人身份来申请落户的申请人,其企业在申请人投资实际所在地或上一年度在上海市纳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应不少于50万元。
此外,在政策规定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构成的明细与部分税种的纳税情况都做了具体规定,例如关于企业所得税中的关键名词界定,以及税款逾期未缴纳或欠缴等方面的处罚规定等,这些都是企业在满足落户条件时需要特别注意的细节。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非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企业纳税额低于50万元的情况,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将不被视作有效的落户支持材料。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企业交税落户上海政策规定并非仅限于企业所得税,还包括其它税种,例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等。因此,企业在申请落户时,需充分了解政策规定,确保符合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