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后旧护照怎么办
如果您已经成功在上海办理了落户手续,那么接下来您可能需要处理的是您之前的旧护照问题。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如何处理旧护照。
在办理新护照时,您必须持有您的旧护照才能进行办理。如果您不持有旧护照,新护照则无法办理。因此,如果您已经在上海办理了新的居民身份证,您需要及时将旧护照交到公安局进行注销。
在注销旧护照时,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已汇签的《国外居民来华定居登记表》,以及您的旧护照原件。您需要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填写居留注销申请表,然后提交相关材料。
注销申请通过后,您的旧护照将被封存,并在30天内送交外交部领事司进行销毁。并且您需要留意您的旧护照上是否有未使用的签证和使馆证明。
如果您的旧护照上有未使用的签证和使馆证明,您需要提前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联系,并告知他们您新的护照号码,并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在办理落户后,及时处理旧护照问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只要您按照公安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注销和销毁,就可以避免因旧护照问题带来的一系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