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随迁十年落户条件政策
上海市的随迁子女政策,在助力城乡融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管理随迁子女和助力他们顺利落户,自 2016 年起,上海市制定了“十年落户”政策。
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上海购房、上学、就业等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那么符合“十年落户”政策的条件是什么呢?首先,随迁子女必须在上海总共居住满十年,其中小学阶段必须在上海就读至少六年。
其次,随迁子女和随迁父母(含再婚和离异,但不含单亲)必须同时在上海居住,且随迁父母已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随迁子女本人必须在成年前就开始在上海缴纳社保,如未缴纳,则其父母缴纳的社保年限需累计到随迁子女成年并自行就业时的年限。
针对随迁子女“十年落户”政策,上海市已经明确了落户地点、申请材料等具体实施细则。根据细则,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及随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落户协议、本市社保和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对于满足落户条件但是购房贷款情况较为复杂的申请人,上海市亦明确了支持政策。根据支持政策,随迁子女所购房产贷款可享受按照上海市户籍居民的政策给予支持。
总的来说,上海市的“十年落户”政策使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随迁父母拥有更多融入上海社会的机会,并为上海的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