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父母落户政策规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居民人口持续增加,应对老龄化的压力与挑战也不断突显。为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品质和福利待遇,同时鼓励更多的老年人选择在子女落户的城市居住,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上海市出台了“退休父母落户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退休父母可以携带配偶以及未成年孩子在其在子女落户的城区、新城区、沪北新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等市辖区、县行政区落户。
针对居住证申请难等问题,上海市公安局也在政策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退休父母,开展“一站式”服务,即通过“政府统一窗口”受理和处理相关证件申请,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快速定位人口所在地,并进行身份、户籍等核验工作,以提高居住证申请通过率和出入境便利化程度。
此外,为鼓励更多的退休人员选择在上海落户生活,政策规定,在子女一方购房(含自建房)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可为申请落户的退休人员免费提供落户所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并优先解决落户人的住房需求。
总体来看,上海市“退休父母落户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退休人员选择在子女居住的城市区域落户生活,同时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生活福利保障和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体系,促进城市老龄化问题的应对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