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随迁配偶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随迁配偶落户政策规定
2016年7月1日起,上海实行了新的随迁配偶落户政策。根据该政策,外地籍上海市户籍的配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落户,这项政策意味着许多分居的夫妻可以在上海团聚,让他们的生活更加便利。
随迁配偶是指非上海户籍,在上海工作或居住的人员的配偶。随迁配偶落户是指随迁配偶可以依附上海户籍人员取得上海户籍,并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
在申请随迁配偶落户前,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随迁配偶必须与上海户籍人员近亲属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配偶需要来自其他城市。
随迁配偶落户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上海户口证明、配偶上海居住证、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人还需要提供门牌照片、租房公证书、物业服务证明等材料。
随迁配偶落户申请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处理。如果申请通过,配偶就可以在上海落户,并享受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上海随迁配偶落户政策的实施为那些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远离家乡的人们提供了更多便利。除了随迁配偶落户政策,上海还实行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政策,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