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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籍收养子女落户政策

上海户籍收养子女落户政策是指,在上海市范围内,本市户籍的居民收养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为子女落户。

上海户籍收养子女落户政策

首先,符合条件的收养人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确定收养关系。申请人必须年满30周岁,有固定的居所和经济收入,并不存在因犯罪被判刑在服刑期间或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刑事强制措施。

其次,收养人需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领取《收养登记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收养日期和地点、收养方式、收养原因以及法律后果等信息。

再次,拿到收养登记证明后,收养人需到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办理材料包括收养登记证明、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子女即可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地不得为上海市,且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而且,若收养关系解除,户籍不再迁入上海市。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收养人应当严格遵守收养法律法规,确保子女的权益和福利。若发现收养人有虐待、遗弃、拐骗、贩卖、剥削或者有其他恶劣行为,相关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