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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制定落户基本条件

上海市教委制定了一系列落户基本条件,以保障城市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公平享有,同时促进上海市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

上海市教委制定落户基本条件

首先,申请落户者应具备稳定的就业岗位,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这一要求有利于筛选真正有用之人,确保他们对当地经济建设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也能保障其在上海市的就业和生活。

其次,申请落户者的年龄应在18岁以上,且持有近五年内连续居住证明和身份证。持有居住证明和身份证能证明其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时间,以及其身份证明的真实性。

再次,申请落户者的子女应该在本市稳定就读小学、初中或高中阶段,并在教育实践中表现良好。这一条件有利于解决来沪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同时保障他们在上海市接受良好的教育资源。

最后,申请落户者能够认同和遵守上海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这一要求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安全,同时也保证了申请者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上海市教委制定的落户基本条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既保障了城市的经济发展,也充分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这些条件的严格执行将有助于筛选出真正需要在上海市生活和工作的人员,同时保障上海市的社会建设和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