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配偶随迁落户政策
自2016年7月起,上海市开放了配偶随迁落户的政策。这项政策给许多夫妻带来了好消息,他们可以在同一城市共同生活了。
该政策适用于在上海市有固定住所的上海户籍居民的夫妻。夫妻双方必须完备的婚姻证明,并且它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夫妻双方必须一起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可以选择上海市区任意一个派出所或者出入境管理处进行申请。
夫妻双方申请随迁落户时必须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身份证等。其中,无居民户口的配偶,需要提供暂住证申请表和居住证明,并需签订承诺书和材料保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必须在同一时间内办理随迁落户手续。由于城市人口密集度较高,受理窗口队伍常常比较长,夫妻双方需耐心等待。
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夫妻双方需支付相关费用。办理落户所需的费用包括工本费和税费。费用标准根据当地规定而定,一般在500元左右。
可以说,上海市的配偶随迁落户政策给许多夫妻带来了福音。这项政策不仅方便了夫妻的生活,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