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成年儿女落户政策
上海市最近实施了一项新的政策,让未成年的儿女在父母所在地的城市落户变得容易了。
根据这项新规定,在上海市的任何一个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在上海市有户口,且未满18岁的孩子与父母在此居住满一年,就可以为孩子办理上海市本市户口。
此前,这个政策只在少数区执行。但自2月1日起,这一政策已经成为上海市范围内的一项标准政策。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可以帮助未成年的儿女更好地享受上海市的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资源,也对于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到上海市工作和生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根据新规定,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须由家长或其在上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署说明同意其在上海市另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定居。
与此同时,对于由父母一方外地落户上海的流动人口,在上海市另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落户的未成年人,在满足居住一年要求后,也可向上海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本市户口。
新规定的实施,对于解决未成年人与其父母常年长期分居的问题,以及促进人口流动和结构优化,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