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第十二条规定
上海市是我国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前来工作和生活。然而,上海的落户制度对来市的人员是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的,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是关键。
根据上海市落户政策,申请落户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在上海市六个月以上,且连续具有稳定住所两年;参军当年,符合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当年,在上海市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他在上海市就业、就读、经商、务工五证制度下境外人员,具有2年以上在上海市的连续合法居留期间等。
至于第十二条规定,则是要求申请人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且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上海市居住满1年。也就是说,除非你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上海市有稳定居住地且居住时间大于1年,否则您无法获得落户资格。
第十二条规定的制定,主要是考虑到了上海市的人口控制和分流问题。过去,上海市的户籍政策较为宽松,导致了大量外来人口进入并在上海市定居。为了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并调整人口结构,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措施,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想要在上海市购房、安家落户的人员来说,第十二条规定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如果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在上海市居住满1年,那么您即使在上海市购买了房产,也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因此,在策划自己的生活和未来时,放在您的考虑因素之一。
总体来说,如果您想要在上海市落户,第十二条规定是需要注意的一项要求。如果您符合了这一条规定,同时还符合了其他的申请条件,那么您可以顺利办理落户手续,获得合法的居留权,享受上海的优质资源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