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落户政策
上海市公务员落户政策是指在上海市工作的公务员可以在其未在上海市户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起落户到上海市。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配偶申请条件:
1.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公民婚姻登记后与公务员结婚;
2.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公民与公务员在上海市连续稳定居住2年以上,且能在上海市提供相应稳定的住房、社会保险和纳税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子女申请条件:
1. 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或在校学生,且随同公务员在上海市连续居住2年以上;
2. 在上海市居住期间,应在所在学校就读,并在学校备案填报学籍管理资料,具体要求视各区域实施细则而定;
3.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公民子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校就读,但毕业后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落户,不得继续在上海就业。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落户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务员工作单位出具的落实本人工作的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2. 申请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户口簿》或《暂住证》;
3.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上海有两年以上连续居住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区的公安分局接受落户审查,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4. 如果申请人不具备两年连续居住证明,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
上海市公务员落户政策的实施,为在上海工作的公务员提供了方便,也为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保障。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申请落户时务必要按照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