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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生落户批件安置表

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落实上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在上海落户的政策措施,并对落户条件、程序及安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上海留学生落户批件安置表

根据《意见》规定,凡是留学回国人员在上海市工作、生活并满足相应条件的,均可申请上海市户口。

落户条件方面,规定包括:申请人必须是上海市乃至国家“双一流”公立高等院校(研究生层次)毕业生,或从事全球前500强企业相关领域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国外机构从事研究、管理和服务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有一定科研成果或管理工作成绩。

对于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上海市将给予优先发放落户批件。此外,在落户安置方面,上海市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为其提供交通、住房和学校、医疗等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落户人员可享受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多种保障安置方式,还可优先享受本市就业和创业政策。此外,将为落户人员子女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服务,以及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

此次《意见》的发布,将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落户和生活保障服务,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归上海分享机遇、共享发展成果,为上海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