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落户房类型选择规定
上海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是众多人才的热门落户城市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选择一套适合自己的落户房成为了热门话题之一。
首先,根据《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购房人或购房人配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或者申请获得“上海市民一卡通”(含使用3年以上),可以购买二手住房。若未满足以上条件,则只能购买限价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等。
其次,根据《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租用公共租赁房。条件包括:1、在本市无房或房屋不足两套;2、家庭月收入不能超过上海市平均月收入的2.5倍;3、申请人为上海市户籍居民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以上;4、申请人名下无车。租赁方式分为集中供应和分散供应两种。
再次,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和房屋市场管理办法》规定,购买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需符合以下条件:1、购房人或配偶无房;2、购房人和配偶通过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获得小产权房或获得共有产权住房。同时,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不能进行房改,不能进行买卖等交易行为。
最后,针对还没有满足落户条件或者条件不太符合的人士,可以选择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经济适用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限制和申请流程,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并参加竞买或摇号等方式。
综上所述,选择一套适合自己的落户房需要考虑多种因素。购房人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个人条件以及城市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房。同时,在购房过程中注意政策变化和市场行情,做好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