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搬到上海落户政策规定
随着上海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人选择搬到上海发展,落户在这座城市。本文将介绍北京搬到上海落户政策相关规定。
对于已有稳定工作在上海市工作或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含1年)的人员,可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城市落户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落户人员按身份类别享受与本市户籍同等待遇。
对于高层次人才、毕业在上海市高校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计划生育特别贡献人员、残疾人等优先落户人员,可以提前预留固定比例的指标。高层次人才中的引进制度类人才,须具备最高学历为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青年千人计划等特殊人才计划的人才。
按本市版城市落户管理办法,符合全国统一身份标识制度的经常居住人员和非农业常住人口就业自主创业人员、优秀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落户。城市落户服务管理机构将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对委托主体信用进行评估,作为落户资格审查依据。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含3年)的人员,可一次性取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购买住房信用贷款提供担保的金额,并把剩余余额用于个人购房,此政策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购置首套自住房均适用。
需要提醒的是,在落户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准备充分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户口迁移证明、婚姻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在审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限制性条款,如8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进入重点学校读书,各类公办幼儿园只向本地户籍居民开放等。因此,搬迁落户前需仔细了解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