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人员上海落户政策文件
上海市最新颁布了一份四类人员上海落户政策文件,以下分别介绍:
第一类人员:高层次人才。这些人员包括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优青”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的入选者,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于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可以直接向上海市引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类人员:创新创业人才。这部分人员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方面有较大成就的人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上海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获得落户资格。
第三类人员:紧缺急需人才。这一类人员是指上海市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包括飞行员、医师、护理人员、多语种翻译等。这些人员可以通过单位作为申请人,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获得落户资格。
第四类人员:留学归国人员。这一类人员是指上海市各类留学生在海外留学后经过学业和科研实践,取得了博士或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到上海市发展的人员。申请人可以通过单位的招聘程序或者自主找工作的方式,向所在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获得落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