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婚姻家庭落户政策
上海市非婚姻家庭落户政策近年来备受关注。根据相关规定,非婚姻家庭成员也有权落户,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在申请落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与非婚姻伴侣关系,如同居证明、共同借款合同等。同时,申请人、非婚姻伴侣和其它成员必须全部居住在上海市区,并且在同一住所连续居住满3年。
其次,非婚姻伴侣之间应当是真实、稳定、长期的感情关系,并且没有结婚、未婚生子、同居抚养子女等情况。如果申请人和非婚姻伴侣在申请落户前曾经有结婚等行为,需提供相关证明解释清楚情况。
另外,申请人需要具备稳定的工作和住房条件。如果申请人没有工作,可以提供非婚姻伴侣的收入证明,但需要注明共同生活的情况。
最后,申请人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公安机关会对申请人进行身份核查、家庭情况调查等。如果符合条件,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可以获得上海市户口。
总之,上海市非婚姻家庭落户政策在落户条件和审查标准上与其他户籍政策大致相同。非婚姻伴侣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合法落户,同时也需要满足与其他户籍申请人相同的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