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婚生子女落户政策文件
对于非婚生子女落户政策文件的实施,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有关规定。该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非婚生子女的户籍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政策规定,在上海市落户的非婚生子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父母双方都是上海市户籍或者一方为上海市户籍,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二、出生时父母双方已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者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三、子女在上海市正常就读小学或者幼儿园。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婚生子女,其户籍将由原先的“北京市(或其他省市)滨江区”或者“北京市(或其他省市)海淀区”等地改为上海市户籍,获得与上海市户籍子女同等的公共服务资源和公共服务设施享受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并非对所有非婚生子女放宽落户限制。如果父母双方均没有上海市户籍,并且在年满18周岁之前未就读上海市的学校,那么非婚生子女将无权落户上海市。
此外,政策还规定,非婚生子女在申请落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就读学校的入学通知书、父母的工作居住证明等文件。证明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否则将无法正常办理非婚生子女落户。
总的来说,上海非婚生子女落户政策文件的出台,为非婚生子女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和权益,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值得一提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户籍管理范围内的非婚生子女,其他城市的政策规定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