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回沪知青落户政策文件
根据最新的上海回沪知青落户政策文件,自2018年10月1日起,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知青均可申请在上海落户。
符合条件的知青包括:
在上海市区集体户口登记簿上记载有上海知青身份的;
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并在上海市社保或税收缴纳证明的;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政策的公平和合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知青人数过多的情况,将按照积分制进行审核和选拔,入选名额有限。
申请落户的知青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身份证和户口簿;
有稳定住所的证明(租房合同等);
上海市社保或税收缴纳证明;
相关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
申请成功的知青将被分配到符合其家庭户籍所属区域的常住人口集体户口登记簿上。同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一同落户。
此外,对于已在上海落户的知青,其子女在上海就读小学和初中阶段时,有可能享受相对应的政策待遇,包括免除学杂费等。
上海回沪知青落户政策的推出,不仅能够让过去曾奉献过青春,拥有美好回忆的知青在上海安家落户,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同时也能够为优化城市人口结构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