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一房落户政策
自2021年6月9日起,上海市出台新政策,对唯一房产落户实行新的规定。
根据新政策,拥有唯一房产的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上海市申请户口。这其中,关键的条件是:该房产必须为本人名下,且无其他房屋产权。此外,申请人还需满足至少在上海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或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据悉,此次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在上海工作和生活的有房者正当方式依法申请户口,并加强对全市户籍管理。同时,也为那些瞄准上海经济发展机遇的人们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落户途径。
在新政策的规定下,拥有唯一房产的人员可以进行个人落户申请,同时,也可以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并纳入到落户范围内。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区市县民政)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户口本,成为合法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拥有唯一房产,如果该房产已被出租或其他家庭成员已在其他地方落户,则该房产所有人仍然无法依据这项政策在上海市申请户口。此外,申请人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也将无法获得户口资格。
总体来看,上海市唯一房产落户政策为那些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落户途径。在符合所有政策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唯一房产的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的方式正当获得上海户口,并享受到全部的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