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港澳台政策
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上海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涉及多项人才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其中,吸引留学人员落户上海是《政策》中一个重要的部分,此次新政策明确了上海留学人员落户港澳台的相关政策,旨在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留学人员来上海创业、就业、定居。
依据新政策,拥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享受“本市引进人才”政策待遇。具体来说,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博士学位并递交《上海市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申请书》的人员,一旦引进到上海市区,即可申请享受上海市引进人才计划博士后人员待遇。
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硕士学位毕业生,只要在上海落户并与上海市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且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即可申请落户上海。
对于在港澳台地区接受普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且合法稳定就业满两年的人员,只要在上海市区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即可申请落户上海,并可享受上海市引进人才计划岗位人员待遇。
本次新政策的实施,将对吸引更多优秀留学人员来上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上海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落户港澳台政策,进一步优化职业发展环境,为留学人员落户提供更便利的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