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研究生落户第四批
最近,上海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2020年第四批上海市应届研究生落户工作的通知,这也意味着上海市的应届研究生们要开始了解和准备相关的材料和条件。
根据通知,上海市第四批应届研究生的落户条件为:
报考时的学位是硕士或以上学位(含研究生、博士)
2020年6月30日前毕业
已在上海完成报到注册,持有有效证件
已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2020年7月1日前开始计算)
其中,持有有效证件是指:中国大陆居民居住证、中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交部签发的外交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届研究生,可以提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自主注册。
落户的程序相对比较简单,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选择居住区或单位等信息,最后再进行提交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申请落户的应届研究生只能选择一个居住区或单位作为注册地,且在注册信息中填报的居住地址与邮寄地址一致,以避免出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此外,上海市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届研究生,还提供5项配套政策,分别是:租房补贴、公积金提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子女入学、技能培训等。
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应届研究生在上海的生活保障和发展机会。因此,符合条件的应届研究生们可以抓住这个机会,提前准备并主动积极地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