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公示一月两次
上海落户公示一月两次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最近上海市发布的两次落户公示。在这两次公示中,有哪些区域的落户政策有更新,有哪些人群可以享受落户政策,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第一次公示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第一次公示。这次公示发布于1月15日,主要是关于外地人口可申领上海市入户居住证的政策更新。此次更新内容针对的是以下两个群体-申领“劳动力市场准入居住证”的企业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
对于企业外国人而言,原先要求在华连续工作满2年才能申请入户居住证,现在更新后,则改为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即可。这一政策的调整,使得企业外国人更加容易在上海落户。
而对于台港澳居民,凡年满18周岁,符合“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办证条件的,在居住地区无不良记录且近两年在上海市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或列入名单的港澳台公共卫生机构)连续两年定期体检且无不良情况的,可提出申请。
第二次公示
接着,我们进入第二次公示的内容。这一次公示发布于1月30日,主要是关于上海市户籍和暂住证信息管理的通知。此次更新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上海市户籍和暂住证号码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各区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领导要求,做到绝密使用;
2、鼓励社会机构和公众(含个人)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90。
此次公示的发布,进一步加强了上海市的户籍和暂住证信息管理,保障了市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监督机制。
总结
以上就是近期上海市发布的两次落户公示的内容。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些落户政策的更新和调整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上海落户这个问题上,我们仍需关注官方政策的更新,以确保我们申请落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