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夫妻分居公安局落户
最近,有一个关于夫妻分居落户的案例在上海市公安局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据了解,该夫妻因为工作原因,一方已经在上海生活了很长时间,而另一方一直在外地工作。为了方便生活和工作,他们决定分居,但仍希望能够在上海共同生活。于是,他们选择了前往公安局进行落户的申请。
对于这种情况,上海市公安局的规定是:夫妻双方如果一方已经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另一方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前来申请落户,但需要提供分居的原因和证明,如离婚协议书等。
夫妻方按照规定,提供了相关证明,并说明了分居的原因。但是,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进一步核实证明的真实性和分居的原因是否充分等情况,因此需要进行审核。
据悉,审核的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长度根据情况而定。夫妻方需耐心等待,配合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夫妻分居落户的申请是可以办理的,但是仍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和充分的解释说明,公安局也需要对申请进行核实和审核。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通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