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毕业生落户口政策
上海市近年来的经济繁荣和城市建设,吸引了大量的海内外毕业生前来发展。针对这些毕业生的落户政策也得到了一定的调整和改进。
首先,对于在省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按照规定从移民地到达上海满一年之后,即可在上海落户,不再需要提供单位证明。
其次,对于在上海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只要在完成学业后立即向批准的人才引进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并经单位同意签订了用人协议,即可按规定落户上海。
对于通过自主择业方式来到上海的毕业生,只要其在上海具有有效的个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且纳税12个月以上,也可以按规定落户上海。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落户时必须提供办理营业执照至今的完整纳税证明,并暂停其在外地(不含原籍所在地)的人员户籍异动行为。
此外,对于海外留学毕业生也有不同的政策安排。对于在上海签订就业协议,并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人才引进条件的毕业生,可持有效签证、居留证等证件,在单位推荐下申领临时居留许可并办理入境落户手续。
总体来说,上海市对于毕业生的落户政策较为宽松,落户的门槛不再是单纯的毕业证书或单位证明,而是更注重毕业生在城市的就业和创业情况。相信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为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也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上海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