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士后落户政策解读
上海博士后落户政策是指在上海工作的博士后可申请在上海落户,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福利。
首先,符合条件的博士后需要具备上海应届毕业博士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经历以及在上海工作满两年的要求,并且需要通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定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海洋局等单位评审成果,或者在国内外主流学术期刊发表同行评审论文等方式进行质量认定。
其次,申请人需具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并累计缴存满24个月的时间,如果是租房,则需要交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并有近两年内在上海市社保系统或公积金系统累计缴存满20个月。
除了要求个人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缴纳各类保险等条件外,博士后还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有关协议和协议履行证明等。申请人还需进行居住证申请,同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上海的居住登记等程序。
最后,如果申请人符合条件,且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就可以提交户籍申请,并在审核通过后拿到上海户口。获得上海户口后,博士后及其家人就可以享受上海市的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和福利,并能够参与市民选举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