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届生落户细则
上海市应届生落户细则近日颁布,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落户途径。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上海市户籍和非户籍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是在上海市高校或非全日制在职教育系统、技工院校等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在上海市高校或非全日制在职教育系统、技工院校等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未在全国任何城市落户,无住房、无就业、无纳税记录;
3、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外地新生儿或未落户且户口在外地的学生,需提供与本人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落户情况
1、落户目的地:由毕业生自主选择落户区域;
2、落户类别:户籍或居住证,均按照“先居住,后落户”的原则开展申办;
3、开展时间:每年毕业季节前,启动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
4、优先权:符合条件的贫困生、三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海市困难家庭所生子女、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和上海市医疗机构毕业的应届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可优先落户。
四、其他细则
1、落户方式:网上申报或现场办理;
2、落户名额:应届毕业生落户名额按照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3、申报方式:应届毕业生可到所在高校毕业管理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可登录上海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以上是上海市应届生落户细则的详细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落户途径。同时,各位应届毕业生也要注意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顺利拥有上海的新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