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结婚农村户口落户政策
上海市结婚落户政策对农村户口有所区别。
对于农村户口,结婚后想落户到上海,首先需要满足上海户籍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而言,夫妻一方必须已经在上海市内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或持有上海市内购房证明等有效证明,方可为另一方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双方都没有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也没有购房证明,那么就需要租赁上海市内的房子,连续居住满一年并且每年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就有资格为另一方办理落户手续。在此期间,如果一方持有本市签订长租公寓租赁合同,支付满一年租金,可以加分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是外地户口,还要提供婚姻登记证明、本人户口薄及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落户的农村户口属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农村户口,则需要填写《上海市农村居民户口簿》。如果办理落户手续时还没有填写《上海市农村居民户口簿》,则可以在原户口所在地补办,并在“住址”一项写明该农村户口已经在上海市办理了落户手续。